乐鱼入口

天津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乐鱼入口    发布时间:2024-02-22 09:51:05

  日前,天津发布《天津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详情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天津市真实的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导向,以推动固态废料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以危险废物、工业固态废料、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重点,统筹城市发展与固态废料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完善现代化大都市治理体系,推动天津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天津建设作出贡献。

  坚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将“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与天津市“十四五”时期相关规划有机结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京津冀一体化、碳达峰碳中和以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下,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形成“津城”“滨城”双城协同发展格局,探索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绿色高地。

  坚持目标指引、系统施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结合天津市真实的情况,精准识别固态废料管理存在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系统施治,持续提升固态废料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落实各项法律和法规要求,推动建立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优化完善固态废料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鼓励各区主动创新、先行先试,积累好经验和好做法,探索形成良性可持续发展模式。

  坚持党政主导、多元共治。建立市级统筹、区级落实的“无废城市”建设领导机制,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紧压实,为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保证。大力宣传“无废城市”理念,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充分的发挥环保“领跑者”、绿色工厂等骨干企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以及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公众的监督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全市固态废料产生强度稳步下降,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形成,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城市固体废物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主城区(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其他各区推进创建不少于100个“无废细胞”,全域“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严格项目准入,提高利用效率。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环评审批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衔接,环评审批部门进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环评审批时应征询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对于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法定规划的不予批准。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集体审议会制度。严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环评审批关口,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对环评文件中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严格审查。严格依照相关技术规范核发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排污许可证。加强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环评文件质量监管,积极开展技术复核,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优先实行企业内部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鼓励企业自行建设配套利用处置设施。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天津市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规定,继续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规范处置利用,提升工艺水平。严格落实市人大固体法执法检查整改要求,为天津市重点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改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过剩局面,严防形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洼地。继续开展危险废弃物产生量与处置利用能力匹配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工作,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无废”试点创建工作,鼓励开展危险废物低碳、零碳、负碳处置技术研发,控制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碳排放量,降低危险废物直接填埋比例。加强华北地区危险废物联防联控联治,共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实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优势互补。开展天津市中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评估工作,提升收集单位运营水平,健全危险废物收运网络体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筑牢医疗废物处置屏障,提升医疗废物收运效率,鼓励研制医疗废物就地减容安全化技术及装备,推广医学检测医疗废物收集经验,优化各区医疗废物集中贮存库布局,保障“十四五”时期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执法监管,完善应急体系。完善天津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探索运用物联网、大数据、5G+等先进技术,逐步推广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自建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全过程跟踪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坚持就近转移原则,严把跨省转移审核关,切实防范转移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推动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危险废物鉴别管理,探索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绩效评估及退出机制,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严打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托天津市危险废物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和检测机构等,建立完备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队伍,健全分级分类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提升天津市危险废物环境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危险废物大数据应用基础研究。基于现有的数据资源和信息化基础平台,开展天津市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排污全过程分析,结合危险废物重点行业转移、利用、处置数据分析,研究建立天津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大数据监管平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严格医疗废物源头管理。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等要求完善具体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做好医疗废物分类登记工作。强化医疗废物源头称重,确保“不称重、不交接、不入库”,确保“称重多少、交接多少、出库多少”,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1.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以“三线一单”为抓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智能科技产业为引领,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为重点,以装备制造、汽车、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优势产业为支撑,推动冶金、轻纺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明确工业领域低碳转型路径和重点任务,推动石化、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区、工业园区、企业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打造一批国家级绿色低碳高水平示范园区、污染物和碳“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源头减量,夯实绿色制造能力。分期分批推进“双超”“双有”“超能耗限额”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开展整体审核模式试点。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开发一批绿色产品,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培育一批绿色园区,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到2025年,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达到300家以上。推动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节能低碳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循环,实现固态废料循环利用。支持研发、推广减少一般工业固态废料产生量和降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聚焦重点行业,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现可追溯、可查询。统筹市域范围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加强与周边省市的跨区域合作,共享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建设。充分利用铁路、海运能力,推动固体废物跨区域输送,培育综合利用产品区域联动市场。鼓励冶金、建材等企业利用现有冶金窑炉、水泥窑协同处置化工等行业的固体废物,提高固体废物对工业生产原(燃)料的补充和替代作用。加大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力度,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全市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统筹融合,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试点建设,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实施废钢、废塑料、废纸、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鼓励探索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固废高效回收利用模式,积极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电产品等再制造。(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提质增效行动。以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降低固体废物生产强度。鼓励固体废物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积极打造“工业企业自循环-工业园区循环-区域循环利用”的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模式。鼓励资源循环利用装备技术突破,加快研发以废弃聚氨酯材料为代表的塑料废弃物的资源化回收技术与装备,以及废旧纺织品、废脱硝催化剂、废旧动力电池、废太阳能板的无害化、资源化、成套化处理利用技术装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先进种植养殖技术,探索建立种养加销一体、农林牧渔结合、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优化种植业生产布局,适度扩大“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和生产规模,推动标准化农田建设。严格依法依规落实限养区、禁养区管理要求,坚持规模化推进、标准化提升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任务。发展绿色渔业,推进标准化池塘建设,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新模式。加强西青区、武清区等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提高农业固体废物利用能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涉农区因地制宜开展秸秆“五化”利用,确保天津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完善各涉农区农膜回收网点设置,到2025年,全市农膜回收率不低于85%。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依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的职责分工,探索建立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区域性无害化集中处理场,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畜禽。(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坚持就地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推进秸秆粉碎还田、饲料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升作业质量,保护耕地生产能力。(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畜禽粪污资源化无害化行动。推广应用种养结合还田利用、有机肥加工、固体粪便堆肥、牛粪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措施。推动蓟州、静海、武清、滨海新区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环城四区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转运体系。(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各涉农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源头减量,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强化日常收运管理,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科学选址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创建,到2023年底,全市示范街镇比例达到60%;到2024年底,全市各街镇均达到示范街镇标准;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进一步巩固。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生活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快递企业绿色采购制度,通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使用比例每年提升10%。开展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现状监测调查。(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合理布局,加快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合理布局可回收物回收网点,鼓励通过固定回收、流动回收、智能回收等多元化方式,提高可回收物回收水平。推动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优化现有布局,保障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理。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台账管理,利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再生资源信息平台,实现再生资源企业、城市环卫、社区居民等各主体间的数据连接。鼓励开展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完善二手商品在线交易体系。鼓励社区、学校、商业中心等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闲置物品的交易和流通。(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补齐短板,推动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既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宝坻区、蓟州区、宁河区、滨海新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处理能力可满足全市厨余垃圾处理需求。做好园林垃圾收集,及时规范清运处置,禁止焚烧枯枝落叶。推动规划建设区域大件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示范项目,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处理体系。持续保持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实施关停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改造工程,推动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逐步进行封场和生态修复,持续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管理,妥善解决渗滤液问题,杜绝污水外排污染。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处置模式,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探索将部分燃煤电厂、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对老旧、破损、脏污、标志标识不规范的容器、桶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满足分类投放需求。坚持“简易、实用、便民”的原则,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优先对基础差、年限久、投诉多的点位进行规范设置,鼓励设置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市城市管理委牵头负责)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加强生活垃圾产生单位与清运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按照运距合理、布局均衡的原则,统筹规划布局垃圾转运站,提高分类转运效率。对既有各类垃圾转运站逐步进行提升改造,更新设备,提标站房,加强监管。(市城市管理委牵头负责)

  推动快递包装源头减量。全面梳理天津市快递包装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等全链条发展现状,分析研究突出问题,搭建上下游企业沟通渠道,组织召开快递包装绿色产品研发推介会、供需对接会,加快建立天津市快递包装绿色产业联盟,推动快递绿色包装产品规模化应用,完善快递企业绿色采购制度。(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到2023年底,全市各区每个街道乡镇至少设立1个与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衔接网点”),采取固定加流动、智能回收箱等方式,建立符合区域实际的两网衔接工作机制,提高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水平。(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推动绿色建筑优质发展。推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到2025年,达到100%。深入推动绿色建筑优质发展,持续扩大星级绿色建筑规模,鼓励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南站商务区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绿色建造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原有绿色生态城区项目建设,新建1~2个绿色生态城区,引导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范化发展。完善推广应用机制,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扩大绿色建材应用规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

  2.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业化发展。优先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全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实施装配式建筑。推行标准化设计,减少异型和非标准部品构件,逐步提高标准化程度。稳步提高装配化装修比例,鼓励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率先采用装配化装修,引导商品住房项目采用菜单化装配化装修。加强建设装配式建筑构件、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培育一批设计、生产、施工、研发、运维、培训等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保障装配式建筑实施能力。健全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保障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

  3.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研究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技术工艺和管理措施,在建筑建造行业推动建筑垃圾“原地再生+异地处理”,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多渠道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积极推动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十四五”规划,推动环城四区、新五区、滨海新区等区建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逐步消除临时堆放点位,实现临时堆放点全市域清零。(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持续推进中新天津生态城、东丽湖、于家堡金融商务区、塘沽南部生态新城等已获批的绿色生态城区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细化规划和具体措施,实现既定目标。重点推进中德生态城、天津南站等区域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建设,并积极申请绿色生态城区标识。着力培育在绿色交通、能源与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极具特色的绿色生态城区。到2025年,建设1~2个绿色生态城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

  加强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建设。推进天津宝坻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及相关配套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年处置建筑废弃物约100万吨,推进静海区建筑垃圾制再生骨料配套装配式建筑部件项目建设,年处理100万吨,通过破碎、磁选、筛分后分出不同粒级、不同品质的再生骨料供给后续再生建材制品生产线。(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推动京津冀“无废城市”协同建设。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主动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主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加快构建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重点产业链,促进相关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京津冀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和运输结构,逐步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推动建立固体废物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区域联动、联合防治、应急协作、执法协同等机制,定期交流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在区域固废资源化领域,推动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制定京津冀区域协同的绿色标准,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协同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提升中新天津生态城“无废城市”建设品质。全力实施“生态城市升级版”和“智慧城市创新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中新生态城“无废城市”建设,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建立“以人为本、兼顾节能环保”的绿色建筑运营管理模式,扩大零能耗建筑技术的应用规模。发挥数智效能,持续推动固体废物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城市固体废物管理全场景、全品类覆盖,实现与智慧信用评价体系的有效融合,为“城市大脑”综合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加速推进“无废城市”展示基地建设,打造国际“无废城市”交流展示窗口,提升天津的国际影响力。(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负责)

  3.推动子牙经开区再生资源全产业链条建设。围绕园区内废旧机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塑料、废旧动力电池5条再生资源产业链,补齐上下游链条,形成基本闭环。引导再生资源企业与生产企业、经销商、维修企业等共建回收利用体系,拓宽回收渠道。加大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提高行业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动拆解产物资源化利用,补齐精深加工环节链条短板。推进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资源公共交易平台建设,破除交易壁垒。到2025年,基本形成循环经济全产业链和交易服务体系,打造落实“双碳”战略部署的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强化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天津市废旧物资循环体系试点中的定位,运用新技术、新方式,推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内企业依托销售服务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再生资源产业聚焦发展。开展再生资源建设,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围绕打通园区5条再生资源产业链,建设绿色降碳示范项目。支持推动建设新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扩能及拆解产物深加工生产线、新增废旧新能源汽车拆解生产线,促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聚焦发展。(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资源公共交易平台建设,增强规范管理、数据分析、优化服务的能力,服务京津冀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废钢、废纸、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动力电池等回收交易活动。(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多点打造“无废细胞”,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倡导“无废”理念,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全方位“无废城市”宣传教育,营造全市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结合“光盘行动”、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等,研究制定长效机制,有序推进无废机关、无废社区、无废学校、无废商场、无废快递、无废餐馆、无废酒店、无废景区、无废医院、无废企业、无废集团等建设,到2025年“无废细胞”建设覆盖全市,发挥“无废细胞”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域“无废城市”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推动天津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立法进程,持续完善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相关管理政策措施,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提升综合管理效能。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相关部门联动推进各项工作,有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完善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等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提高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体系。持续推动天津市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利用处置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重点支持生活垃圾综合利用、装配式建筑工业化创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电子废物资源化、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等关键技术研发,突破废旧金属、废塑料、退役动力电池等产品智能分选与高值利用、固体废物精细拆解与清洁再生等产业化关键技术,推动废物资源化技术工程示范及产业化,推动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固体废物先进示范工程项目,探索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积极参与国家固体废物相关标准制定。(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支持力度。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差别化收费制度。积极谋划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管体系。逐渐完备固体废物信息管理,融合多部门固态废料管理数据,构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打造固体废物高效监管模式,制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标准,健全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将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或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实行环境信用评价。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依法依规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依法依规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加强对各区、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固体废物相关管理培训,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天津海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明确工作举措。主城区(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科学编制区级“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同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部。其余各区制定“无废细胞”建设实施方案,于2022年12月底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二)组织开展建设。各区政府是“无废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有力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调配技术力量,建立“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和技术帮扶组,为各区提供技术指导。

  (三)开展评估总结。建设期间,每年年底前,各区政府对本地区“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效评估,形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并于次年3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部。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各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年度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切实强化监管。

  (二)抓好工作落实。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各区相关部门持续高效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评估情况,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明显的区域,在安排相关项目时优先予以支持。

  (三)加大政策引导。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统筹运用相关政策,积极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无废城市”建设,优先保障区域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加大科技创新服务力度,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人才培养机制,激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建立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采取揭榜挂帅、定向择优、定向委托等方式,鼓励科研院所发挥专业优势,加强与产废、利废和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企业衔接,加大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自主创新研发,推动提升成果转化产业化服务能力。

  (五)抓好宣传引导。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用好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环境教育基地等各类阵地平台,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积极作用,结合“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做好政策解读,普及基本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高公民节能环保意识,促进行为节能,形成社会共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北京市印发实施《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2024年计划》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百余项措施,更加突出美丽北京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通州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通州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等五部分内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列入审核名单的重点企业应提高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边审核、边实施、边见效的要求,落实清洁生产方案,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目的。本次共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下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8523万。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

  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政府印发《恩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绿美恩平为引领,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路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恩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第一章背景与形势“十四五”时期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五年

  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曝光2024年第一批典型生态环境问题:关于曝光2024年第一批典型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据《沈阳市典型生态环境问题曝光工作规则》规定,沈阳市生态环境保

  近日,202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增强上游意识、扛牢上游责任、强化上游担当,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不断提升巴山蜀水颜值、生态产品价值和人居环境品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贵州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规划顺利实施,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等政

  1月22日上午,环境污染防治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举行揭牌仪式,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丰昌和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李军共同揭牌,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龙刚致辞,省环科规划院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揭牌仪式。龙刚在致辞中指出,环境污染防治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履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成都市促进绿色低碳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及示范推广管理办法》。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绿色低碳产业建圈强链要求,建立《成都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与工艺库》。技术工艺库包括生态环保和新能源技术工艺,分为研发型、示范推广型两类。研发型技术工艺是指聚焦生态环境领域污

  1月1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有关情况。1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管言明,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王福栋,省工业和信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为提升工业园区、工业企业资源利用效率,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全文如下: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

  冬季已深,大雪纷飞,电力供应引人关注。联投湖北工建承建的宜昌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湖北省、宜昌市重点实施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推动宜昌市从“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转变为生活垃圾“零填埋”,将“生态包袱”变成“绿色财富”。如今,这座宜昌市主城区的首个垃圾焚烧项目已稳定运行近半年。联投

  兰州市自“无废城市”开展建设以来,生活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成效初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稳步提升,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如火如荼,全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提高,四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无废”理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国开始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改革试点。在“十四五”时期,我国计划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此项建设,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省政协委员王海艳表示,我省昆

  2024年1月23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助力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整体情况、取得的成效。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与科技处处长刘晓蕾、四级调研员荆琳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孙健主持新闻发布会。孙

  建设“无废城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近年来,无锡市“无废城市”建设坚持高位部署,一路快马加鞭,涌现出一大批典型项目和先进做法。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无废城市”创新活力,“无锡生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韶关市人民政府发布《韶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到2025年,我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强度趋零增长,综合利用能力与水平逐步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固体废物管理格局,形成资源节约、环境

  为加快推进我省“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奖励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各地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城市发展与固态废料统筹管理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深入推进合肥、马鞍山、铜陵做好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推动阜阳、滁州、芜湖、宣城、池州、安庆6个城市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启动淮北、亳州、宿州、蚌埠、淮南、六安、黄山等7个城市的省

  编者按: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新华网与生态环境部固态废料与化学品司联合推出《“无废城市”市长访谈录》,就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进行专题访谈,介绍地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思路、亮点特色、初步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带动作用。第一站,我们来到杭州,专访杭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从刚

  北极星环保网从上海市人大网站获悉,《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草案)》于12月29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2日。《条例(草案)》共六章五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确立工作原则,明晰管理职责。确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谋划、系统治理,协同推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中国能建天津院中标天津静海新华中旺镇以沟渠为主的2G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500千伏升压站及其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本次中标是天津院首次在500千伏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取得了新的突破,充分体现高电压等级项目承揽的技术水平和实力!本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天津滨港高新

  天津是国家首批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之一。自2013年起将二氧化碳排放达到2万吨/年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碳配额管理,按年度组织并且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与碳排放权交易。企业通过碳市场出售富余的碳配额或购买缺口配额完成交易履约,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增值。我市在2023年碳排放管理工作中,创新开展绿

  2月18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河西区等4个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个园区为天津市碳达峰试点区(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各区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津政发〔2022〕18号)有关部署,按照《

  开年首月,天津海派特环保连中3标,中标金额近1亿,喜迎2024开门红!山西某能源公司焦化废水零排放EPC+O项目此项目以焦化废水生化系统出水、清净废水、初期雨水为原水,预计废水处理量达230吨/小时,拟采用深度处理系统(调节池+高密度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超滤+反渗透+浓水高密度沉淀池+浓水多介质过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6日,天津市发改委公布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清单,经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梳理,共包含39个光伏重点项目。项目详情如下: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部门: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压舱石”关键作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2月6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其中包括47个风电项目,具体如下:全名单点击查看: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公布!附件1202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风电项目节选)1天津港航工程绿色港口设施设备建造-风电安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天津市宝坻区潮新污水处理厂近日已正式投入使用。据了解,潮新污水处理厂位于潮阳街道污水处理厂西南侧,日处理规模为2.5万吨,能够满足潮白河以南、高铁枢纽站区域内10平方公里范围10万人口的日常污水处理需求。该污水处理厂采用全新智慧水务控制系统,利用互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天津城投集团所属创业环保实施的中心城区北仓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近日顺利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据了解,北仓污水厂分布式光伏项目自2023年7月组织建设,同年12月29日固定支架部分2.17MW实现并网发电。2024年1月28日11时二沉池柔性支架光伏区域1.16MW实现并网,1月30

  2月6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合计1060个。202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807个,重点储备项目253个。其中包括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渤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天津泰港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工业水处理厂项目、滨海新区循环经济产业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第一批生态环境首席专家入选名单,详情如下:天津市第一批生态环境首席专家入选名单公示按照《关于开展第一批生态环境首席专家和青年科学技术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将第一批生态环境首席专家入选名单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一、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3年全市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燃气安全监管,严管重罚各类燃气违法行为。2023年全市城市管理部门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1.14万人次,立案处罚338起,罚款金额488.63万元,有力增强燃气企业和用户守法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发布一批燃气方面违

上一篇:郑州宏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下一篇:平板磁选机厂家-山东平板磁选机企业-山东制造